香港实行非常营商友好和开放的入境制度。来自170多个国家/地区的旅客可以免签证入境为期7至180天。这些短期访客可以自由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同并计划在香港开展业务。 但是,想要在香港长期居住和工作的外国人,包括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士,都必须要先获得签证。
香港签证种类
在香港,外国人(包括来自中国大陆的人)可以使用以下七种签证:
1)就业签证
这属于香港政府所谓的一般就业政策(GEP)(针对非内地居民)–专业人士。 在此情况下,有兴趣在香港工作的来自海外、台湾和澳门的专业人士可以申请。该计划没有行业限制,主要要求包括:
-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
-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四星期处理。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并由雇主担保。
2) 企业家签证
这属于香港政府所谓的一般就业政策(GEP)(针对非内地居民)– 企业家。在此情况下,有兴趣在香港成立业务的来自海外、台湾和澳门的专业人士可以申请。主要要求包括:
-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和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
- 申请人的业务能够对本港经济作出重大贡献
如其初创业务获得政府支持计划支持,申请较易获得考虑批准。政府支持计划的例子包括:
- 投资推广署StartmeupHK创业计划
- 香港科技园公司各项培育计划,包括网动科技创业培育计划、生物科技创业培育计划及科技创业培育计划
- 数码港培育计划
- 创新科技署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及企业支持计划
- 香港设计中心设计创业培育计划。
申请获批与否当中会考虑各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计划、营业额、财政资源、投资款额、在本地开设的职位数目,以及引进的新科技或技能等。
3)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旨在透过快速处理安排,供合资格公司申请输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特区从事研发工作。
合资格公司须先申请配额,获创新科技署 (ITC) 发出配额的公司可相应地于为期12个月的配额有效期内为合资格人士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有关公司亦须符合增聘本地人才从事科技相关工作的规定。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提交来港就业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需符合下列准则:
- 在递交申请时,聘用公司获创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额;
- 申请人获聘用公司聘请在香港特区工作的全职雇员;
- 申请人主要从事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网络安全、数据分析、金融科技、材料科学、机械人技术、5G通讯、数码娱乐、绿色科技、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或微电子范畴的研发工作;
- 申请人持有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下称「STEM」)学科学位
- 申请人的薪酬应不低于香港特区类似职位现时的市场薪酬水平
4)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ASMTP)
有意划前来香港就业的内地专业人士可申请此计划。和一般就业政策(GEP)一样,该计划没有行业限制,主要要求包括:
-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 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
5)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QMAS)
该计划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获批准的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该计划没有行业限制,设有两套计分制度:
- 综合计分制 - 适用于高技术人才或优才,评核范畴:年龄、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验、语文能力、家庭背景
- 成就计分制 - 适用于拥有杰出成就的优秀人才(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国际奖项得主)
6)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应届非本地毕业生如有意申请留港工作,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他们只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便可留港1 2个月。条件是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
为了应付人口老化及劳动力下降的挑战,香港政府引入了:
-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旨在吸引已移居海外的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第二代回港。
- 对于一般就业政策和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推出一些优化措施,包括放寛逗留期限模式,由1+2+2+3年,改为2+3+3年
- 优化及放寛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逗留期限模式,以及在综合计分制下给予具备出众学历及国际工作经验的申请人额外分数
除此以外,政府加强放宽根据「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人士的逗留安排,根据该两项计划来港的顶尖人才,如符合相关条件,可获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顶尖人才的定义为:
- 申请人已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以专业人士身份在港就业不少于两年;及
- 申请人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200万港元或以上。
7)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ASSG
计划旨在吸纳已移居海外的中国籍港人第二代子女回港,无须在提出申请时已在港觅得工作,并且无行业限制。主要申请资格为:
- 年龄介乎18至40岁;
- 其父或母至少一方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在申请人出生时是已定居海外的中国籍人士;
-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
8) 受养人签证
成功获准来港签证人士可为其配偶及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申请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获批条件包括保证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受养人的逗留期限和保证人相等,并可以在港合法就业。
重点是,来港人士及其家属在连续居住了七年之后可以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
总结
大多数在香港开设业务的外国企业家都会与家人一起迁居到这座城市,主要的动机是高质量的生活、世界一流的健康和教育服务、安全、国际化的生活方式、各种环球美食以及由于大量会说英语的人口而易于融入当地文化。
因此,为了充分利用上述优势,再加上轻松进入中国大陆以及独立和自由贸易政策的优势,成立公司并迁至香港作为您在大中华地区的业务启动平台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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